刘立章传道主日崇拜信息 Sermon 19/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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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为主作见证
经文:使徒行传 1 : 8

      每一年的今天,就是正月的第三个主日,都是宣教主日;每一年的今天,我们都会做宣教款认献。这些年来弟兄姐妹对于宣教工作做认献做奉献来支持,在此要向你们说一声:谢谢!谢谢弟兄姐妹们这些年来的付出。当然,我所指的不单只是我们在金钱方面支持,我们也在祷告方面支持,甚至在时间上、精神上,以身作则,自己本身都去传扬上帝的名。去年宣教主日我跟你们分享的三个‘去’,有登在周报后面,希望弟兄姐妹们,我们继续往前‘去’。我们这样做,只因在实践上帝给我们的大使命。

      在四本福音书里面都有提到大使命(参太2819-20;可1615;路2447-48;约2021)。今天所读的经文,更是耶稣在升天前再一次重复“大使命”一遍(徒1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1:8)。这次不单将福音圣工的篮图做规划,也将工作的范围指定,让门徒知道这是一项影响整个世界的使命(虽然,马太福音早已提及‘万民’的字眼,但是这里更明确的说了是世界性的)。而且,这句话是主的命令,原文的意思是:要同时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和地极作主的见证。许多圣经学者都认同“为主作见证”,乃是贯穿《使徒行传》全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徒232315532103913312215)。

      当年在《使徒行传》里初期的弟兄姐妹,不是一个神秘而且自闭的团体。他们是一个负有传福音的使命教会:是个要突破文化社会的障碍,是个要翻山越岭,冲过惊涛骇浪,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犹太全地、到撒玛利亚、到天涯海角,以传遍地极的教会。所以,‘作见证’对于我们基督徒应该是每天都在做的一件基本功。通常我们在为主作见证里面,会需要经过三个阶段。

1. 见证人
      使徒行传18,这里的“见证”原意是“见证人”的意思。就是直到地极作耶稣的见证人。那我们就先从‘见证人’说起。‘见证人’的一般意思就是“当场目睹可以作证的人”。 在我们的认知里面,“见证人”多是在法庭上的,或者是在比较庄严的仪式上才会出现见证人。在一个法庭上,一位见证人能够出来作见证,讲述的必然是他自己所亲眼看见和亲身所经历的事情。简单来说,“见证人”是将曾经亲眼见过,亲身体验事件的发生,又愿意将所经历的一切告诉别人的人。

      上帝对于见证人所做的见证,有一定的要求。旧约记载的司法程序中,一个人的见证并不足以控告另一个人,必须两个或者三个见证人(申1761915)。而且,真实的见证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圣经在十戒的第九条中明确的禁止作假见证(出2016),然后箴言也常提出要禁诫作假见证(箴6191452518)。所以,按照上帝的要求“见证人”是必须忠于所见的事实,不可将事实与猜测混为一谈,更不能因为利益而放弃真理,乱作假见证。

      为主做见证的人,第一个阶段一定要是一位见证人。我说的见证人并不是一定要亲眼见过耶稣的人,这些顶多只能证明真的有耶稣这个人,曾经存在过世上。我说的见证人是曾经经历过耶稣这位真神大能的人。不一定是神迹,一份你内心的感动就行了。我想这个阶段,在座的都是,因为你们曾经经历过主的爱,所以你们才信耶稣,跟随他。但是停留在这个阶段是不够的。你只不过是有资格上法庭作证的其中一位证人,但又没有上庭,根本起不了作用。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第二个阶段。

2. 主的见证人
      耶稣说:要作我的见证人。就是说:我们要作主耶稣的见证人。按文法结构来说,“我的”应指到“有关我的”(witnesses that concern me),是说明这见证必须有关主的一生,尤其是的死与复活。

      主没有要求我们都做布道家,却只是吩咐每一个门徒为他作见证(徒18)。做主的见证人,是指一个人与别人分享他对耶稣的认识及耶稣对他生命的影响。换句话说,凡是尊耶稣为救主及生命的主的人,都能够为他作见证人。作见证的内容:可以包括耶稣的一生,的事迹、他的死与复活,透过圣灵的力量见证神的道与他的大能。还有,我们人人都能与别人分享自己如何经历十字架救赎大能,如何从被罪恶捆绑的光景,藉信靠耶稣回转归向神,得着新生命的见证。如果有人还不明白或不懂怎样做主的见证人,你可以记得《见证的三部曲》:
  • 一,信耶稣前的人生
  • 二,接受耶稣的经过
  • 三,信耶稣之后的改变
      这基本上已经足够了。弟兄姐妹,你们知道吗?在教会历史上,教会之所以能够有惊人复兴往往都是来自信徒的见证,他们只是与人分享,让人知道基督如何改变他们的生命。

      “传销员的故事”。有一次我跟一位朋友到外坡去,我的朋友在当地刚好有亲戚在那里居住。我们当然就去找当地人带我们走嘛。但是在这一天的行程中,这位当地人除了带我们去吃好吃的,走一些商场外,我告诉你,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谈论一些产品。原来他是某某传销公司的传销人员。基本上,我对这种推销人员是很佩服的,我尊敬他们,但我真的不敢恭维。有时我们会在我们家门口贴上《谢绝推销员》。他就真的讲到口沫横飞,大水如滔滔江河般,有时甚至还很激动。大家可能已经想到我当时的表情了。不过,我学到一样东西。当我去了解他的背景时,我才知道他是一位前癌症病患,现在他三十多岁,早几年他几乎因着癌症要死了。自从他被介绍吃某些产品后,他重生了。现在看上去根本没有想到他是病人。所以他才那么热衷的、激动的说他的产品。我说这些,是要带出我们成为主的见证人,需要进入第三个阶段。

3. 主的有力见证人
      虽然说,我们都是主的见证人,但耶稣知道处于一个敌对神的世代而仍能忠心作见证人,这项工作十分艰钜,因此赐下圣灵成为信徒内在推动的能源。一个没有能源推动的见证人,就像车子的油缸没有汽油,根本不能发动,再美再贵的跑车都没用。这里说的“能力”(希腊文dunamis)一词不单是指力量或才干,更指执行者在行动中的能力。也就是说,从圣灵而来的能力不单指超自然方面的,更包括了勇气、胆量、信心、能力和权威。

      基督徒作见证,这能力是绝对不可缺的。一个人可能很有才干,有圣经的知识,有口才,有好的思想,受过严谨的训练,而且经验丰富,但没有圣灵的能力,他作工不会有果效。相反,一个人可能没有学识,其貌不扬,但假如他给赋予圣灵的能力。结果,世人会看见他为神而大大火热。

      要人接受耶稣的救恩,不是靠人的智慧与口才,如果有当然好,但更须靠圣灵在人心里动工。因为主耶稣曾说,圣灵来是“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圣灵要降临在门徒身上,他们就着能力。圣灵所赐的能力是见证人必须具备的动力。在使徒行传第二章彼得讲道之后,会众扎心、悔改,最终带来生命的改变,这些都是圣灵的工作。

      你虽然能讲很多,但不一定能作基督有力的见证人。人所缺少的是神圣的生命和圣灵,只有真认识基督的人,才能使人的生命。或许我们还未在这第三个阶段里面,但是我鼓励弟兄姐妹祷告,祈求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芙蓉、马来西亚和东南亚,直到世界角落,作主的见证。

结语:
       耶稣在讲完这句话之后升天,就在他们眼前被云彩接去上升了。天使对门徒说:...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111天使提醒他们不要停留或陶醉在这超然的经历上,必须去实践使命,直等到回来。早期的信徒都经过这三个阶段,当耶稣在世时,他们见证耶稣说做的一切,成为了一位见证人。之后因着他们的信心,他们跟随耶稣,成为耶稣的信徒,也将耶稣所教训的真理跟别人分享,这时已经是成为主的见证人了。当耶稣升天,圣灵充满,他们开始大大的见证主耶稣,成为了主有力的见证人。使到初期教会在面对逼迫下,仍然能复兴。

      《使徒行传》18的这节经文是被公认为整本书分段结构的钥节。由第1至第7章是门徒在耶路撒冷所作的见证(参路2447说:“从耶路撒冷起...”);第8至第9章是在犹太全地、撒玛利亚所作的见证;而第10至第28章是从该撒利亚直到当时的“地极”所作的见证。每当他们遇到困难和受逼迫时,他们都俱有无比的耐心和毅力,并且时时怀着逼切的心情去完成自己被托付的使命。他们是主有力的见证人。

      弟兄姐妹,今天我们有否忽略为主作见证这个重大的责任?有否因着社区上已充满不同形式的布道聚会,就只捐些钱,做做义工,而算自己还了福音的债,可以心安理得?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既是每一个信徒的责任,弟兄姐妹就不应被动的将这传福音的责任,只假手于大型道会、教会事工计划、甚至牧师传道而已。我们可以在市面上买一些材料,如:五色彩珠、三福、四律、福音桥、好消息、福音笔等等,篇幅有长有短,用不同的方法灵活的与别人沟通。但要记得每次分享福音一定要祷告圣灵的同在,因为传福音、作见证是要靠圣灵的能力和同在的。让我们都来到成为“主有力的见证人”这个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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