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Matthew Lim on Thursday, March 30, 2017
Posted by Richard Lam on Wednesday, March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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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ichard Lam on Wednesday, March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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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袮之於我 vs 祂之於我 (12)
经文: 约翰福音 9:24-38
上次我分享说,约翰福音第九章的焦点,不仅仅是瞎子被治好这件神迹。这件神迹发生前后的谈论、争论与后果,都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上一次我分享了第一点:看见与瞎眼,今天分享第二点:知识与经历。
2. 知识与经历
(1)有圣经知识,没有生命经历。
耶稣医治瞎眼的人,法利赛人凭什么说耶稣不守安息日?原来,犹太人《旧约诠释》(Midrah)和《传统法典》(Talmud)有一条说,只有病人的生命出现危险时,才可以在安息日被医治。生来瞎眼的人并没有生命危险,法利赛人因此说耶稣不守安息日。另外,犹太人《传统律法》(Mishnah)列出39项在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其中一项说在安息日不可揉面粉和水成团,或揉湿的泥土成团。耶稣医治瞎子时“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法利赛人来说,泥土和水跟揉面粉是一样的,所以耶稣干犯安息日了。我们要注意到一点:法利赛人只是根据人的传统、人的法典指控耶稣。其实,根据约翰福音第九章1-7节记载,耶稣根本没有不守安息日,因为旧约圣经从来没有说在安息日不可以为人医病治病。
除了指责耶稣不守安息日,法利赛人也对瞎眼治好的人说:
一. “这个人不是从上帝来的”(16节)
在他们眼中,耶稣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犹太“人”。“人”,英文圣经(NEB)翻译this fellow;“这个家伙”的意思。新约学者Morris说。这字的希腊原文表达方式带有蔑视的含义。换句话说,法利赛人说耶稣是“人”这话带有轻蔑耶稣的意思。
二. “这人是个罪人”(24节)
他们耶稣是个罪人,瞎眼治好的人再也顶不住了,反驳说:如果耶稣是罪人,不可能治好我瞎眼的。祂治好我的瞎眼,上帝听的祷告,祂不是个罪人。
法利赛人被人看作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旧约圣经诠释者”,自诩“摩西的门徒”。可见,他们熟悉圣经、精通圣经。但丰富的圣经知识并未使他们知识耶稣;他们只有圣经知识,没有生命经历。他们一肚子墨水,满脑知识。不过,仅仅这样吧了,生命经历是零!他们对瞎眼治好的人说“我们知道”(24节),其实是“不知道”,就如他们说自己“看见”,耶稣说他们其实是“瞎眼”。
(2)圣经使人认识主,心里火热。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记载一件事情。有两个门徒在以马忤斯路上一边走一边谈耶稣被抓、被钉十字架、耶稣复活的事。复活的耶稣向他们两人显现,但这两人没有发觉是耶稣。耶稣就“从摩西和众先知其,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27节)。这两个门徒“眼睛明亮了...认出祂来”(27节),做见证说耶稣“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岂不是火热的吗?”(32节)这两个门徒因为圣经的话,认识耶稣;因为圣经的话,心里火热。
我讲一个曾在办事处早祷会分享的经历。按计划,船头布道所的思源楼早在2014年便建好,但到了今天却还没有开始建造,为什么?因为路的问题,市议会不批准我们建造。现在我们从大路转进布道所的那一段两三百尺长的路属私人土地。我们向地主借地做路,地主要我们买下整块土地,开价一百三十多万,比市价贵了几倍。路的问题一直不能解决,建造思源楼的事也就一直拖着,令人气馁、灰心!
2015年,有一天晨走时我想思源楼的路的事,一句圣经的话突然出现脑中:“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赛43:19)我的心顿时热了起来。从那一天开始,每次为思源楼的事祷告,我多了这句祷告词:“神啊!袮是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的上帝。”圣经的话使我更认识主,心里火热。
去年,在新上任产业管理委员会主席余曹山弟兄穿针引线下,他的一个好朋友愿意借地给我们做路。今年初,这人无条件捐献面积三千公尺土地给我们作路用。感谢主开路了!
(3)有圣经知识,也有生命经历。
我们读第31和32节,我们会晓得瞎眼治好的人有圣经知识,因为他晓得上帝听哪些人的祷告,也晓得创世以来未曾有过瞎眼治好的事。
法利赛人做了三次盘问:第一次,盘问瞎子;第二次,盘问瞎子的父母;第三次,再度盘问瞎子。他们用道理,用他们的律法,用他们的想法,或用讨论,要强迫瞎眼治好的人接受他们的想法:耶稣是人,耶稣不守安息日,耶稣是个罪人。但是,瞎眼治好的人却一再的重复一件事实:“有一个人名叫耶稣,祂和泥抹我的眼睛...我去一洗,就看见了。”(11节), “祂把泥抹我的眼睛,我去一洗,就看见了。”(15节), “祂开了我的眼睛”(30节)
对瞎眼治好的这个人来说,没有任何事物比眼睛治好了更重要。这是他亲身经历,他说话的基础和权威。他不断的重述眼睛被开的事实;一个没有人可以否认的事实。在整个争议中,没有任何一句话比瞎眼被治好的人说的一句话更有说服力,更有力量:“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one thing I do know. I was
blind but now I see! (25节))这句话,千百年来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信徒,也在千千万万信徒的心灵和生命中激起共鸣。
约翰牛顿就是其中一个。你看他亲身为自己写的墓文刻在他的墓碑上:“约翰牛顿,神职人员。曾是个不信、放荡者,是非洲奴隶的奴隶。藉着主耶稣基督丰盛怜悯的保守、赦免,并被派地去传扬他所曾长期毁坏的信仰。”约翰牛顿曾经贩卖黑奴,欺凌黑奴,后来却成了传道人。他写了《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这首不朽诗歌: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
Amazing grace, how sweet the
sound...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 was blind, but now I see.
这不是跟瞎眼治好的人一样的心声吗?
法利赛人只有圣经知识,没有生命经历;瞎眼治好的人有圣经知识,也有生命经历。你呢?上个主日晚间崇拜,很多人接受高传隆牧师祷告服伺。请问:有谁要上来作见证;见证上个礼拜天晚上主的恩典如何临到你?
这几年我在以赛亚培训学校教《基础神学》,我给同学们作业或写见证,题目都是一样:《我的上帝》。我拿几份今年几个同学写的作业/见证做例子。
一. 有个同学,写的很美,还画了图案。不过,我只给 B 学分。
二. 有个同学,写的好像一篇诗,也是拿 B 学分。
三. 有几个同学,没有画图画,写的也不像诗,我却给 A 学分。
B学分和 A 学分的主要差别在哪里?拿B 学分的只是知识分享;拿A 学分的除了圣经知识分享,也有生命经历分享(他们的文章都有举例,如:有一次...)
你是否也能够见证哪一天,或在哪一件事上,经历上帝吗?
讲到这里,我想到《主活着He Lives》这首诗歌。这首诗歌以开始便说:
我奉一位复活主,祂今在世活着。
我知道祂确活着;无论人如何说。
若人问你:怎么知道耶稣的确活着?你如何回答?这首诗歌副歌有一段话太美了:
祂与我谈,祂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
祂活,祂活,...。
你问我怎知主活着?
因主活在我心。
He walks with me and talks with me along life’s narrow
way.
He lives, He lives .......
You ask me how I know He lives?
He lives within
my heart.
我做儿童时,有一个主日我上主日学。主日学校长林顺铭老师祷告;他祷告一句,我们跟一句:“我们在天上的爸爸”。过了几天,我和我朋友两个爬上一棵树,坐在树枝上。我跟他谈昨天主日学校长祷告的事。我说,昨天林校长祷告错了,他祷告说我们在天上的爸爸。他的“爸爸”明明在地上,怎么祷告说在天上?我对我的朋友这样说。那时我不明白“天上的爸爸”指上帝,也没有什么感觉。
十五岁那年有一天我读到圣经:“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罗8:15)当时,我的心特别激动、感动、温暖;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是我的爸爸,我是创造宇宙万物上帝的儿子,我还怕什么?这个特别激动、感动、温暖的经历,成了我日后四十多年的安慰、力量和帮助。
今天回应诗《我知所信的是谁 I Know Whom I Have Believed》。每次唱这首诗歌,尤其副歌,我心里激动、滚热:
惟我深知所信的是谁,并且也深信祂能够保守,
我一切所交付祂的,都全备直到那日。
这句话谁说的??
保罗!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1:23-27节说,因为传福音,保罗多次被关监牢,多次冒生命危险,被犹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海里,多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受劳碌、受困苦、不得睡,又饥又渴,受寒冷...。然而,他也一次又一次经历主恩典、同在。所以他说:“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并不以为耻。因为我知道我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守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1:11-12)
结语
今天的分享强调生命经历,但仅仅经历是不够的,因为个人主观的经历也会使人离开上帝。所以,个人经历还需要在上帝的话的亮光之下。就如瞎眼治好的人,他亲身经历耶稣的医治,这是个人主观的经历,但他最后认识耶稣,乃是因为耶稣对他说话。简单的说:认识主、经历主,都须要圣经证明为正当。
Posted by Richard Lam on Sunday, March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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