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讲台信息 Sermon 17/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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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基督徒与政治-4
经文:罗13:1-4节

“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13:1),这话建基于一神学信念:上帝是历史的主,祂的主权掌管一切,包括世界上所有的权柄。所有行使权柄的人,最终都必须在上帝的公义审判台前交代。因为这个信念,自古以来坚信上帝的人,勇於面对任何邪恶势力、政权,包括暴政。我解释过这段经文,今天不重复了。

论到民主政治,我提过林肯总统的一句名言:“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of the people”(属于人民)、“for the people”(是为人民)、“by the people”(人民治理)。这三者中最重要的是有没有“人民治理人民”。这一点是许多民主,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没有的。

有的人以为五年一次选举就是“人民治理”,因为人民可以自由选择谁来治理。其实,民主选举也需要一个政治环境,如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各政党公平使用大众媒介解说或辩论理念政策等等,人民才能够作出适当选择。若是人民知道的有限或什么都不知,甚至被误导,怎能作出适当选择选择?又怎能说人民已经自由选举代表了呢?若是如此,民主选举是非常抽象、表面的。

政治学家 A。Ranney说,民主由四个要素组成。

  • 人民主权。人民是政治上主人,政府是公仆。主权是抽象的,其具体表现是以委托,即投票选举代表组成政府。人民也扮演监督角色,即舆论和组织政党。舆论是强调言论自由,政党是反对党的监督和制衡,使执政党不会迷失方向。所以说反对党无用的话是错误的。
  • 政治平等。这包括机会,法律前平等等。
  • 大众磋商。人民可自由发表意见,包括大众媒介,集会等。
  • 四,多数统治。但不忽略少数。

民主,民主,若是人民的民主意识不够,民主政治就可能沦为“主民政治”。民主政治的重点是为人民谋福利,“主民政治”却使人民成为少数人或参加政治的人谋求福利的工具。我讲讲拉丁美洲哥伦比亚天主教神父(Camilo terres restrepo)的故事。

这位神父生于1929年,上层社会,但他却接触下层人民生活。这个国家政治不稳定,经济奇差。政府推动经济改革,得益的人却是少数参加政治的人,不是人民。因此这位神父呼吁人们要改变政治权力结构,使国家脱离经济困境。他也带领人示威,组织政治联盟。后来,他走进森林。1966年2月初,他被军队杀死。其实,他参加游击队时已经肯定会被杀死,但他预备心了。他说:“假如那是必须的,我愿意为哥伦比亚的革命殉道。为了哥伦比亚下一代不再奴役,这样的牺牲是必须的。” “他死了,完了吗?”他母亲说:“他的生命是在他被伤害之后才开始的。”

民主政治是圣经思想,我们基督徒都有责任去维护或争取,没有中立可言的。否则,最后受害的是自己。郭乃弘说有些人以“中立”为藉口,逃避其影响政治的责任。所谓中立、不表态,其实是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而让他人去作决定,到头来个人或教会仍须承担一切后果。(郭乃弘,“谈政治参与及基督徒政治意识到培养”,《基督徒与政治》,香港:崇基,1985年)陈南州说教会在不公义、不人道的政治体制中保持缄默,就等于认同不公义、不人道的政治体制,也就是参与不公义、不人道之政治对人民的压制。(陈南州,《基督徒的伦理生活》,页58-59)宋泉盛说:“当社会及政治的情势要求教会选择立场,而教会却置之不理,这样的教会怎能成为上帝的教会呢?事实上,不选择立场往往就是选择有权有势那边的立场。”(宋泉盛,《第三眼神学》,页381)

所以,当族群在为权利平等,民族权益,by the people奋斗时,我们基督徒是不可以“中立”“超然”政治外围的。马素尔说我们参与政治的目的,只是因为我们认识到自己有责任去管理这世界,以及去发展人类的生活。(马素尔,《神旨。人治 –从圣经看政、经、社会》香港:福音证主,1990年,页,75)
我曾说基督徒参与政治有三个模式。一,祭司模式,即代祷和祈求。但只是代祷和祈求,没有实际行动是不够的。二,先知模式,即发出先知之声。用今日的话,指论政和舆论。先知的声音基本上是一种负面的声音,一种近似消极的回应。但在声音的背后,隐藏着正面的意义和理想。举例说出声指出社会的不公义,就是说有一个公义社会的理想;对一个不平等的制度出声指责,就是说有一个平等制度的理想。但我们要怎样实现这些理想呢?这就需要第三个模式,即士师模式。

3.士师模式
士师模式,简单的说指行动,这包括全面性参与政治。

(1)参加政党
政党的组成,与政治理念理想有关,由一群意识形态类似的人组成。就如巫统,马华,行动党,公正党等,都有不同理念理想。有的人从一个政党跳槽到另一个政党,这种人根本没有理念,不值得一提。

John Stott说有一些政党的政治理想和行动比较接近圣经的信念。(蔻尔森,《政治–你也应关心》香港:证主,1991年,页85)政党的理念如:对人的承担,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维护,对人精神价值的重视,对社会公益的重视等,这些理念符合圣经教导,基督徒可以接受并加入政党。但我要强调的是:基督徒对所参加的政党要有“有所保留”的态度。这话怎么说呢?我先简介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思想。

尼布尔是20世纪伟大的神学家。他先后获得牛津、哥伦比亚、哈佛、普林斯顿、耶鲁等著名大学颁赐荣誉博士学位,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本书“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是他作品之一。我们一般人常以为“若是每个人都接受信仰,行善事,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道德的社会。”尼布尔在书里就告诉我们,这种思想是迷思,错误的。因为一个人加入工会组织团体时,个人常常会被群体思想影响或左右,跟着工会团体组织做出本来是基督徒不做的事。这是为什么有些“基督徒”成为部长或政党会长后,谈话行事越来越不像基督徒,这是尼布尔在“道德的人在不道德的社会”要表达的意思之一。这是我说基督徒参加政党要有“有所保留”的原因。我要强调的是,我说的“有所保留”,不为别的,乃是为主的缘故。不仅是政党,我顺便勉励参加不同组织团体的弟兄姐妹们,你们也要在所参加的组织团体怀有“有所保留”的态度。

我们要知道政党的政治理念不是唯一的真理和完善,只有上帝的真理才是。组织团体也是。基督徒不伦是参加那一个政党或组织,都要时时存着“愿上帝的旨意行在XX党/组织,如同行在天上”的心。我说的“有所保留”态度,也是马素尔说的:“可能是重要的支持,但也应当保持距离。”(马素尔,《神旨。人治 –从圣经看政、经、社会》香港:福音证主,1990年,页75)

(2)关怀从政人士
华勇会督在《十字架与政权》这本书,提出一件两百年前发生在英国的事情。两百年前,英国出现了一个为数二十多人群体,称为Clapham Sect。这些人受卫斯理约翰影响,为推翻奴隶制度努力奋斗46年。最后,英国不单废除奴隶制度,还有国会革新,法律革新等等。这件事给我们看见:第一,政治斗争不在乎人少,在乎有没有坚持和目标。第二,政治斗争是长远的。太快的政治改变,有时不是好事。一个人在政治上快的高升,有时也不是好事。参加政治,需要时间和环境考验的。

华勇会督说对于参加政治的人,我们可做几件事。一,给予属灵和道德上支持。二,给予学识上支持。三,给予经济资助。从政者若没有经济资助,最后会变贪污。(华勇,“大马处境对从政基督徒牧养的探讨”,十字架与政权,文桥传播中心,2010年,页25-36)

我要强调的:我们支持从政者,不是为了工程、好处,而是为理想、目标。

(3)教会的角色
有一英文字很长:antidisestablishmentarianism,意思是“反政教分离主义”。我曾说过,“政教分离”不是指教会与政治分离,乃指教会与政府分离。换句话说,教会的使命是传福音,培训门徒,建立教会,教会的使命或存在不是要组织政府。

有了这个认知,我们就比较容易解答参与政治,是以基督徒个人身份,还是教会整体的问题。有的人单单讲个别参与政治,却忽略了个别基督徒参与政治,究竟能有多少影响力的问题。其实,基督徒个人参政,也需要教会配搭、协助的。马素尔说:“事实上那些在政治上能发挥影响力的‘个别’基督徒,实际上并不是孤立的个体。”换句话说,参与政治不应该只是信徒个人的事,也应该是教会整体的事。1974年,代表福音派信仰人士的洛桑会议,在讨论政治参与的问题时,有人提出了整体教会参政的主张:“参政不仅是基督徒个人或一些组别的见证,更是众教会应有的见证。”(吴罗瑜编著,《福音信仰与社会伦理》(香港:中国神学研究员,1986年,页148)

参与政治,是具体服伺这世代的重要途径。

一.支持和监察
圣经说掌权者的权力出于上帝,故此,我们原则上采取一个支持的态度,我们对政府的称赞或批评,其实都是表达对政府的关心和认同。

A.政府人民
圣经说政府的存在是使作恶的害怕。若政府不能这么做,沦落为贪污腐败滥权,我们基督徒要怎么办?从信仰角度来看,这一切是罪所构成的形态,因此我们要实践信仰所赋予的责任,不让政府成为施行罪恶的工具,伤害人民。

民主政治,5年都有一次换政府的可能。因为权力在人民,人民决定未来5年由谁管治他们。有人却说反政府就是反国家,这是误导人蒙蔽人的话。其实,政府是可来可去,但国家是常存的。我们要把政府和国家分开来说,若政府所做,使国家蒙羞,混乱,人民受害,我们基督徒就要带头不顺服,这才是真正爱国,成为世上的光。

B.制衡制度
民主政治三权并立,即立法权(国会),司法权(法院),行政权(政府)。这三权互相制衡。这种制衡制度来自圣经的一个重要教义:你和我,无论是谁,我们都是罪人。我们无法绝对信任任何人,唯一能防止我们犯罪,陷入贪污的是我们确保有互相制衡,彼此帮助,检视对方的作用。换句话说,民主政治,政府里面必须有制衡的系统。国会,法院和政府之间必须有制衡作用。政府若治理失当,人民可以把政府告上法庭,而法庭需要下判决。法官必须是立场中立,也是正直诚信的人。不过,很遗憾的,今天我们看到的事实却不是如此,林甘短片事件就是一个例子。

改教家加尔文在日内瓦时,这个教义落实得最为明显,就是要确保政府中有制衡机制。直到今天,瑞士的行政中心是在首都伯恩,可是最高法院却不设在同一城市,而是在洛桑。这是要象征制衡的精神。

不过,由于人是罪人,任何人的制度,总是不能避免受到罪的侵蚀。因此,除了政府要建立在一个内部彼此制衡的体系上,政府也需要外力的监察和督促,这就是反对党的功能。所以我们绝对不可以否定反对党的存在和重要。

C.从政者
从政者有政治家和政客之分。政治家把众人的利益摆在前面;政客只顾自己利益,把私利摆在第一位。政治家没有得失,没有自我私心,只有正义,只有国家人民。

D.小结
教会对政府施政,制衡制度和从政者表现上,或支持或监察,责无旁贷。

二.另类压力团体
民主政治,在政党制度内的,称为反对党,在政党制度外的,称为压力团体。
教会的成员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只是因为仰所提供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的远见,使到教会的言论和行动都具有政治含义,往往会像压力团体般,对一些拥有权力的团体和个人带来压力。但是,教会与其他压力团体有别。因为教会不会争取任何特定的政治利益,教会只是促使普通市民认识其政治权力,使一些自以为没有权力人聚起来,对整体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价值观,作出批评和贡献。

三.小结
教会的基本立场是顺服政府,但政府如何用权,直接影响教会如何发挥其政治影响力。教会作为一群普通人的团体,有责任与全体人民一同监察和督促政府,避免政府成为伤害人民、危害社会,以及违反上帝心意的权力单位。

结论
叶仁昌说:“参与政治,有时候是一种呼召,而非咒诅;相反的,疏离政治,有时候是一种怯懦,而非自洁。”(叶仁昌,《迈向台湾神学的建构》台湾:校园,1992年,耶112)基督徒的祭司,先知和士师参政模式,是三结合参政模式。祈愿我们基督徒凭着圣灵带领,揣摩时局需要,迎合时势,在政治上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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