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讲台信息 Sermon 10/0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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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基督徒与政治(2)
经文:路加福音4:18-19

去年,我鼓励弟兄姐妹们购买“十字架与政权”这本书。过后,我在文桥写了一篇文章“人手一册十字架与政权”,呼吁其他教会弟兄姐妹购买和阅读这本书。我的文章最后一句话是:“我觉得大马基督徒要先阅读本书,才谈政治和大马政治。”今天我还是鼓励弟兄姐妹购买和阅读这本书。今天我继续分享“基督徒与政治”这个专题,第二讲。

1.基督徒与政治的关系
我从三方面探讨这问题。

(1)教会的使命
教会的使命是什么?传福音?领人归主?我们若只是这样的了解,那是太简单了。因为传福音和领人归主只是教会一部分使命。徐亚伯说,传福音和领人归主只是教会“内向的基本功能”而已。教会也肩负了“向外的使命”,也就是对社会、文化的使命。(徐亚伯,《教会观点落实沿革与展望》,226页)

我有一本藏书,我在STM读书时,系统神学导师华勇先生(现在是会督)举荐下购买的。这本书作者Milne说,教会不是单单传福音就够了,教会还要努力影响社会,成为社会的光和盐。的确,教会的使命如果只是传福音和领人归主,耶稣也不用说世上的光,世上的盐等等的话。我有一本藏书,陈南州博士的博士论文。他说:“教会的使命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陈南州,《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社会、政治伦理》,页194)所以我们要在各领域为主作光作盐,包括政治领域。

(2)福音的内涵
福音书中有两段经文最能说明福音的内涵。

一.马太福音22:37-39节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段经文先讲爱上帝.然后,讲爱人。从“相仿”二字,让我们晓得爱人和爱上帝是同等的重要。耶稣在马太福音25章有一个关于“爱弟兄”的教导。“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7-40)这个教导使我们知道:爱上帝必须在爱人的行为上表现。既然如此,我们基督徒爱人的爱或对人的爱,就必须不断的扩大到人类社会的各个层面,包括政治的层面。我有一本藏书,作者说:“教会对社会和政治关怀的基础,不在任何意识形态的挑战,却在上帝在基督里对人之爱的知识。”(亚伯力,《教会与急变的社会》,页127)

二.路加福音4:18-19节
“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

耶稣在自己家乡被邀请诵读圣经,他选读这段经文。耶稣所宣读的这段话,在解经学上极具争论性。主要的争议是:耶稣在这里的宣告究竟是“属灵性的”还是“属政治和社会性的”?其实,若从先知神学角度来看,这段经文不难解释,也没什么好争辩的。因为先知相信上帝是宇宙万物的主,也是历史的主宰,一切事物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下。因此,先知的信息就往往没有把事物刻意地二分化为“属灵的”和“属物质的”,或“神圣的”和“世俗的”。换句话说,先知信息常常是“全面性的”(holistic),而不是“分割性的”或“片面性的”。既是这样,上述耶稣所宣读的先知以赛亚的话,也应同时包含了属灵的和属世的意义。

上个世纪60年代,有一神学思想震撼了神学界。在相当程度上,也影响了传统神学研究神学的路线。这个神学思想就是拉丁美洲(Latin America)的解放神学。

我讲我个人修读这科神学的见证。1984年,马来西亚神学院开办这科神学,讲师是华勇先生。这个神学科目当时很热门,所以吸引了十多位同学或旁听或选修。只是,不到一个月,同学们一个又一个放弃旁听或选修,因为这科神学结合了马克思思想,实在不容易明白。到了最后,只剩下三五个同学,我是唯一华文部学生。我也觉得很难读,我只有尽力读。还还写一篇研究文章。上帝的恩典,我的成绩是A。

解放神学的起源有它的特殊的历史,以及政治,社会和经济背景。20世纪60年代,拉丁美洲普遍上被贫穷所困;独裁、专制(包括军人政权)、贪污、腐败、政治阴谋、杀害等,可说是当时的普遍现象。解放神学把路加福音4章18-19节中的“贫穷”“被掳”“释放”“压制”“自由”等词语,解释作是耶稣与“劳苦大众”认同。这是解放神学的基要意识形态。解放神学出现,可以说是教会对当前政治、社会,和经济等现况的一个神学反思(theological reflection)以及这神学的具体实践(praxis)。这个神学要求教会整体和个体藉着具体的政治和社会参与,完成教会的政治和社会使命。

我用最简单的话表达路加福音4章18-19节的意义:这是耶稣对福音的内涵最明确的阐述:福音所关怀的对象,乃包括个人、社会、经济、政治,……人类生活的各层面。换句话说,福音不只限于人类精神生活的层面,也在人类生活各种不同的层面里实践。

(3)基督徒的身份
基督徒是天国国民,也是地上的国民。按联合国人权宣言,我国宪法,我们人民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如: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等自由。当然,基督徒也同样享有上述基本权利,这包括向政府表达政治意见,参与政治的权利。我有一本藏书,前台湾长老会秘书青年干事张立夫牧师写序言。张牧师曾被国民党政府囚禁多年。他说:“基督徒不只是天国的公民,同时也是地上国度的国民,在社会上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对政治主张及社会生活活动不能因信仰而规避任何责任,反而更应有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而积极的投入,直尽公民的责任。”(百尼德,《基督徒的公民责任》,人光,1984年)

(4)小结
从上述三点来看,基督徒与政治是脱不了关系的。所以,若有人说基督徒不可参与政治,实在是不正确,误导性。

2.基督徒的参政模式
余达心说,对于政治,基督徒的问题不是应该不应该参与,而是参与政治的形态或模式。我个人认为,基督徒参政模式有三:祭司模式,先知模式和士师模式。

(1)祭司模式
所谓祭司模式,指祷告。因为祭司的工作是献祭和代求。保罗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提前2:1-2)

一般上,祭司模式的祷告角色向来是教会所看重的。举例说,最近发生的圣经被扣押和涂污事件,基督教联合会(CFM)订3月20日为祈祷日,便是一典型例子。但我要说的是:若只靠祈祷这种传统静态的宗教活动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的实际行动。杨牧谷说:“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形势,仅仅祷告和等候明显是不够的。” (杨牧谷,《学运、国运与华人教会》,页81)

(2)先知模式
旧约时代的先知,其中一个角色就是对政权作出批评。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也是那些无权无势的代言人。所谓先知模式,我认为至少包括论政和舆论两方面。

一.基督徒与论政
郭乃弘说:“教会扮演之其一角色是论政”。所谓“论政”,就是对政府的一些措施提出疑问,并对一些问题如执政、行政、法令修制等等提出意见和立场。周天和说:“基督徒对执政者的错误以及社会上种种不义的行为也有勇敢直言的责任。”(周天和,《基督徒与政治》,页65)。我的伦理和宣教神学导师陈南州博士说:“教会对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评判,并不是教会超越了她的职权。反之,是尽教会使命中先知的角色。”(陈南州,《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社会、政治伦理》,页186)。换句话说,教会若对社会上发生的事和政府的一些政策与法令缄默不语,就是没有尽到先知的责任。

我讲个历史事件,就是德国的教会在希特勒(Hitler)的纳粹主义(Nazism)统治之下所面对的重大考验的历史例子。

1933年纳粹政权强迫德国所有的教会(Protestant Churches )合并成一个亲纳粹的国家教会(Protestant Reich Church)。但反对纳粹主义的教会和领袖不愿屈服,他们选择往“地下”走,或是今天我们说的成为“非法教会”。

1934年,这个“地下教会”发表了一份主要由神学泰斗卡尔巴特(Karl Barth)起草的“巴曼宣言”(The Barmen Declaration)。这份宣言明确和坚决地表明立场说,德国的教会绝对不能成为纳粹主义统治下的“国家工具”之一,真正的德国教会只能顺服耶稣基督和祂所给予的使命。这个被迫走“地下”的德国教会,因为勇敢抵抗与基督信仰相左的纳粹主义,并且明确表明自己的坚定立场,结果被称作“宣信教会”(The Confessing Church)。

不过,“宣信教会”的一些领袖被逮捕,被送去集中营并死在营中。这些人当中最著名和最具影响和号召力的领袖之一,就是年青神学家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这让24岁便是柏林大学教授。1984年,我记得第一次阅读他的书“作门徒的代价”,我不能禁止自己的眼泪。1945年4月9日他被处决。他被看作是20世纪最著名的基督教“殉道者”(martyr)之一,殉道时才39岁。他留下的著作很丰富,其中以“做门徒的代价”(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监狱书简”(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和“伦理”(Ethics)最闻名。他的著作是每个修读神学的人必读的书。

周天和说:“任何治权都有缺点,因此基督徒也便有责任指出其缺点……即是他们可能因此牺牲性命。”

我国也有“先知”的例子。已故丹斯里陈志勤医生,便是其中一个。陈医生是我们教会卫理公会的会友。从1964-1969年,陈医生频频在国会发表建设性言论,他的政见受到朝野议员的敬重,尊称他“反对党先生”。当时首相东故曾几次邀请他担任部长,他不接受,因为他热衷扮演自己的角色。1976年他以健康理由退出政坛,但他仍然关心政治,在报章专栏“无畏无私”(No Fear No Favour),不时针对时弊政事发表评论。作为一个反对党议员,陈医生能被众议员尊称“反对党先生”,是一种殊荣。1980年6月,陈医生被最高元首封赐丹斯里,这是史无前列的事。

Karl Barth:“教会的先知角色涵盖了一项责任,就是替国家作见证人……这责任是如此的重要,以致於有了一丝疏忽,就是违背了上帝的命令……置世人於危难之中。”

期望上帝兴起更多人,负起先知的角色,勇于论政,荣神益人。

二.基督徒与舆论
孟子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人和人之间,必定有共同遵守的法则,团体,国家也是。如:家庭要有家训,学校要有校规,军队要有军纪,合伙要有约法,宗教要有戒条,国家要有国法,社会要有舆论。一般国家社会,除了法律以外,维持社会秩序最重要的还是舆论,没有人不怕舆论的批评,因为舆论是大众的意见,所谓“众怒难犯”。你对国家民众有贡献,舆论自然会对你赞誉有加;你为非作歹,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舆论自然会给你制裁。有权威的舆论,才有健全的社会。若是舆论不彰,就等于家无家训,校无校规,民无约法,教无戒条。可见,舆论非常重要。

几天前报章报道台湾总统马英九委任了最高法院法官,后来又收回委任,并向国人道歉。到底发生什么事呢?原来他委任的那位法官,很不称职,民众不能接受他被委任为最高法院法官。在大众舆论下,最后,总统收回任命,还道歉。那位不称职法官,也辞去职位。这就是舆论的力量。

最近,圣经被扣押和涂污的事,以及其他一两件事,我在面子书讲了一些话。我拿出几个例子分享:

  • 有人禁回教徒跳POCO-POCO,因为“有基督教成分”在内。我担心有一天这样的事会发生:回教徒“禁读”ACS学校(卫理公会创办),因为也有“基督教成分”在内。这些年来,街头巷尾不是一直在喊"WAWASAN“(宏愿)?怎么出现了那么多心胸狭隘、目光如豆的两个口的人?若再任由这种人乱下禁令,那不必再喊“宏愿”了,喊"UNDUR"(倒退)!“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报章报道巴生自贸区弊案前28位前董事获得“免控权”。我对这事由来不清楚,但我要对“免控权”聊表个人看法。例如:有了免控权,既往不究?有了免控权,不再须为自己所说所做负责?其实,在任何一个团体或组织任职,不论是出于邀请、委任,还是聘请的,“问责”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的所说所做,都要负责以及向人交代。有了“免控权”,就等于不必问责,这不等于助长“为非作歹”?古代有“免死金牌”,今日有“免控权”,是进步还是退化?“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新闻说,大马基督徒联盟(COMC)向警方报案,要求政府/内政部就扣押和“涂污”圣经一事道歉。我为这组织所做的喝采,也希望我国250万基督徒全站起来,成为这组织的后盾。因为涉及信仰自由、语言等基本人权,本就不可妥协,也不容人随意践踏。事实上,只有两个口的人、假公济私的人,才会一再的“容忍”、“让步”,为自己的官位私利,漠视公平、公义,出卖族人/同人/他人权益。“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3月14日南洋商报报道,白沙罗再也国中副校长谢嘉玉(译名)因为在校教学生圣经知识(大马教育文凭的其中一个选科)而被调职。我希望众网友关注和跟进这件事情。试想:若因为教圣经知识被调职,谁敢再教?我们绝对不容许有人舞权弄势,滥用职权,制造另类“白色恐怖”。“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我真是孤陋寡闻,今日阅报才知道,马来文圣经在直辖区、槟城、砂劳越和沙巴四州不受限制。哎!怎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法令在一些州属通行无阻,一些州属不能执行?究竟有“几个”马来西亚?期盼我国政坛出现更多宏观、远见,以及大公无私领导人。否则,“一个”马来西亚,路途艰辛,前景渺茫。“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为防止圣经继续被“亵渎”,圣经公会领回了被涂污的五千本圣经。圣经公会也宣布不会出售和使用上述被胡乱盖印和涂鸦的圣经,而是好好收存作纪念,以提醒人,这种不尊重他人宗教,滥权的事不容再发生。昔日,以色列人过约旦河后,在河里立了十二块石头,以向后代的人见证所发生的事(书4章)。今日,我建议圣经公会把那五千本被“涂污”的圣经分发给国内所有的教会或书局各一本,并嘱咐把那本圣经放在最显眼之处,告示和警惕两个口的人、舞权弄势的人、政客,以及滥权的人:“涂污”圣经、“亵渎”圣经的“恶行”“败政”不可再发生。因为这样的事是国家之耻,也破坏多元种族、文化、宗教的社会的团结与和谐。“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 内长说马来文版圣经被扣押跟“阿拉”字眼有关。解铃还需系铃人,收回禁令,一劳永逸。我们同心祈祷:“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淘淘。”(摩5:24)
关于“阿拉”字眼风波事件,去年,我也发了文告。因为我发觉有人企图转移视线,使人以为是基督徒事的错误印象。所以我的文告大意是:追根究底,风波乃由一张“莫须有”禁令引起的。

三.小结
在我国,有人动不动就把“政治化”这帽子戴在人头上。其实,这些人口中的“政治化”是“政党化”“利益化”。意思说,若是你说的对这些人的“政党”“利益”有损,这些人就说你“政治化”。就以最新发生的“性爱短片”的事为例,我们看到不同政党的人讲不同的话;有的人要在这事件上拿分,有的人就尽力避免在这事件上失分。所以这些人的争论话题只停留在“是真”或“是假”之间。

针对这件事情,本堂会友领袖张先生也在报章发了文告(参:剪报),文告不是也争辩“真”“假”,而是谴责拍摄性爱短片的人,并呼吁当局向这些人采取行动。因为拍摄性爱片和播犯性爱片是犯法的。后来,我国五大宗教理事会也发表文告谴责(参:剪报),这证明本堂是对的,看法也是对的。

政治是什么?我在第一讲解释了:政治“政府所管理的众人之事”。在性爱短片事件上,我们要讲话,因为有关当局“处事不当”;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本堂讲,只是尽一个公民的本份,也是基督徒要扮演的先知的角色。

“此时你若静默不语……你……必灭亡,焉知你得了……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帖4:14)

我在面子书讲话,我内心实在有一希望:希望更多基督徒出声。我国有250万基督徒,每个基督徒讲话,不伦在报章或网站或面子书,必定成为一股很大的社会舆论,很有力量,很有影响力。别人可能不说,我们芙蓉堂弟兄姐妹们一定要做。我的祈祷是:在我国马来西亚,“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我将继续讲解这题目,尤其在第三个模式士师模式前,我们需要对圣经的政治神学和政治,更多的认识。今天只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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